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幼兒園時間教育活動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幼兒園時間教育活動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幼兒園不提倡統一、整齊劃一的流程表。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2001)清楚提出: “幼兒園的教育活動,是教師以多種形式有目的、有計劃地引導幼兒生動、活潑、主動活動的教育過程。教育活動的組織與實施過程是教師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的過程。教師要根據本《綱要》,從本地、本國的條件出發,結合本班幼兒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并靈活地執行。”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的第三部分 ,第九條: “九、科學、合理地安排和組織一日生活。
(一)時間安排應有相對的穩定性與靈活性,既有利于形成秩序,又能滿足幼兒的合理需要,照顧到個體差異。
(二)教師直接指導的活動和間接指導的活動相結合,保證幼兒每天有適當的自主選擇和自由活動時間。教師直接指導的集體活動要能保證幼兒的積極參與,避免時間的隱性浪費。
(三)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集體行動和過渡環節,減少和消除消極等待現象。 (四)建立良好的常規,避免不必要的管理行為,逐步引導幼兒學習自我管理。” 以上表明:不要去搞什么整齊劃一的流程表。 但是,一些幼兒園弄一些彈性大一點的一日時間表未嘗不可,如:“入園接待--晨間活動--早操--點心--集中教育活動--戶外活動--休息時間--午餐--散步(自由安靜時間)--午睡--起床安靜活動--游戲時間--離園活動”
幼兒園的一日生活可分成生活活動、游戲活動、教學活動、戶外體育活動四類活動。活動之間都需要承上啟下的過渡。根據幼兒園的一日活動,常見的幾個過渡環節包括:來、離園環節、活動區游戲與教育活動間的整理環節、戶外活動后與進餐環節間的整理環節以及午睡前后的整理環節。
幼兒園教育活動的組織形式主要有: ( 1 )集體教育活動。全班幼兒共同參與,教師面向全體兒童。短時間提供大量共同經驗,注重教育內容的邏輯性、條理性,兒童在活動中相互啟發、發展自律、合作意識。但是集體教育活動容易導致不能充分考慮每個幼兒的特點、興趣、需要,幼兒的表現機會少,不利于有針對性地培養各種能力。 ( 2 )小組活動。幼兒分小組進行活動,教師提供環境和材料,發揮間接指導的作用。幼兒自主探索、協作的機會更多,可以充分表現自己,有利于獨立、自主、協作等精神的培養。幼兒小組合作能力的培養是小組活動有效進行的前提條件。
( 3 )個別活動(區角活動)。幼兒獨自活動,教師予以個別指導。有利于因材施教,發揮兒童的主體性。個別活動對師資、設備有更高的要求,對教師的教育技巧要求更高。
教育活動中各個要素是相互作用的,這種互動應該讓幼兒處于積極主動的活動狀態。
作為教師,要善于分析、判斷和反思,采用恰當的教育形式,靈活運用集體、小組、個別活動等形式,
個地方規定的時間不一樣,具體以當地教育局發布招聘公告為準。
教師編制考試屬于教師招聘考試的一種,由當地教育局統一發布考試公告,考上了編制教師崗后屬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后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合同期一般為五年(實際操作中,一般只簽訂一次合同)并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資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幼兒園時間教育活動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幼兒園時間教育活動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