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愛國教育的活動依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愛國教育的活動依據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把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第三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第四條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
(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學習《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不參加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搞封建迷信,自覺抵制黃、賭、毒的侵害,敢于同違法行為和邪惡勢力做斗爭,維護社會和企業的穩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圣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愛國教育的活動依據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愛國教育的活動依據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