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安全法治教育服務活動主題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安全法治教育服務活動主題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從一方面看是為了加強個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尤其是運用法律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從另一方面講是為了和諧社會的構建,大家法律安全意識都強了, 自然整個社會變得更加和諧了。
為加強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切實提高在校學生的道德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區教育局在全區中小學開展“法制安全進校園”活動。
一是邀請公安、法院、檢察院等司法工作者或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士到校,結合校園安全實際,面向全體師生,重點圍繞學生身邊出現的違法犯罪典型案例,結合青少年心理特征,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學生懂法、守法、用法意識。
二是將法制教育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通過法制課、國旗下講話、晨會、主題班會、宣傳欄、黑板報、校園網等形式,實現法制教育常態化,培養學生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三是強化與法制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以涉及青少年成長的相關法律、法規為重點,對學生進行防溺水、防疫、防火、防電、防雷和食品安全等突發事件中的自我保護教育,保障學生生命安全,創建平安和諧校園。通過以上活動,能夠進一步增強師生“謹于思,合于規,慎于行”法制安全意識。
每年4月15日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Day)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4月7日,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合印發通知,在全國部署開展2020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傳活動,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法治意識,營造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法治氛圍,增強防范和抵御安全風險能力。今年活動主題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主題為“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營造慶祝建黨100周年良好氛圍”。
1、不要私自在海邊河邊、湖邊、江邊、水庫邊、水溝邊、池塘邊玩耍、追趕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語:有事無事江邊走,難免有打濕腳的時候。
2、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別是中小學生必須有大人的陪同并帶好救生圈。
3、嚴禁中小學生私自外出釣魚,因為釣魚蹲在水邊,水邊的泥土、沙石長期被水浸泡,而變得松散,有些水邊長年累月被水浸泡還長了一層苔蘚,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傷的危險。
4、沒有大人陪同或配帶救生圈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結伙去劃船。
5、到公園劃船,或乘坐船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洗手、洗腳,尤其是乘坐小船時不要搖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八條措施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
一、對發生在校園及周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權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實行專案專人責任制。
二、在校園周邊治安復雜地區設立治安崗亭,有針對性地開展治安巡邏,強化治安管理。
三、根據需要向學校、幼兒園派駐保安員,負責維護校園安全。
四、選派民警擔任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負責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園工作二次。
五、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小學、幼兒園上學、放學時,派民警或協管員維護校園門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六、在學校、幼兒園周邊道路設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讓行等交通標志及交通安全設施,在學校門前的道路上施劃人行橫道線,有條件的設置人行橫道信號燈。
七、在城市學校、幼兒園周邊有條件的道路設置上學、放學時段的臨時停車泊位,方便接送學生車輛停放。
八、對寄宿制的學校、幼兒園,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監督檢查,對其他學校、幼兒園,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監督檢查,并督促、指導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安全法治教育服務活動主題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安全法治教育服務活動主題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