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搞教育機構起訴的案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搞教育機構起訴的案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尊敬的法院:
我是XXX(原告),我在XXX教育機構報名參加XXX課程,并提前支付了學費。然而,教育機構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相應的教學服務,且拒絕退還我支付的學費。我認為這是違反了合同約定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行為。因此,我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教育機構退還我支付的學費,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我希望法院能公正、公平地審理此案,并保護我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謝謝!
原告:XXX
日期:XXX
你好,【起訴狀】
原告(學生姓名):
被告(教育機構名稱):
經審查,原告與被告于(合同簽訂日期)簽訂了一份教育服務合同,內容如下:
1. 原告支付給被告(金額)作為學習費用;
2. 原告根據合同約定,在(日期)開始接受被告提供的教育服務;
3. 合同約定原告有權在(日期)之前提出退費申請,并且被告在收到申請后應該在(天數)內退還全部學費;
4. 然而,原告在(日期)按照合同規定提出了退費申請,但被告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退還學費;
5. 原告多次與被告進行溝通和催促,但被告未有任何響應,嚴重影響了原告的學習計劃和經濟權益。
基于上述事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原告提起以下訴訟請求:
教師本來工資不多,勉強可以養家糊口,不料從天而降38萬,看來只能傾家蕩產了。 老師真是個危機四伏的職業……
完了,攤上事兒了,攤上大事了,看了這個新聞很緊張,現在我剛好教的是小學畢業班,他們面臨著擇校或者被電腦搖號的,可能。
其中每天有部分孩子參加各個學校的自主招生考試,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收到錄取結果。我真的心里感覺好怕怕,萬一他要么考不上怎么辦?把我告上法庭,賠償這么多錢的話,我根本就付不了。
關鍵還不是一個孩子兩個孩子的問題。我曾經也對他們有個輕微的體罰,罰站、罰抄寫,請家長等,也不知道這樣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本來教書就是一個風險很大的職業,突然感覺到教畢業班,我的風險更大,本來就很貧窮的,可能要到做乞丐的地步。
這段時間就是我的危險期,到底有什么好的招數幫我度過這段危險期,謝謝。
畢竟小學離北大清華還遠,估計賠償也不會很多吧,我最多賠你個二百五。
查了下,還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事情發生在江蘇省沭陽縣,案情大概如下:
鄭某于2017年至2018年就讀于沭陽某中學高三班,期間,擔任該班班主任的老師林某制定了對違紀學生處理2至5元不等罰款的班規,鄭某因違紀累計被罰款70元,但該班未收取鄭某的罰款。
2018年,鄭某參加高考落榜后,和母親金某一起將林某告上法庭。
其母親說,老師林某還用其他手段體罰(沒法提供證據 教師否定體罰)鄭某,致使鄭某不能安心上課,成績下降并沒有考上大學。請求判令被告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被告林某賠償二原告精神撫慰金380000元。
最近,法院判決了,因為原告沒法提出有力證據,駁回所有訴求,看來法院眼睛是雪亮的。
我想說,你自己兒子沒有考上大學,怪罪于老師,覺得老師處罰你違紀兒子,導致兒子不能安心上課,學習成績下滑而考不上大學,這是什么奇葩思維呢?要是人人都這樣一種思維,以后學生違紀違規,老師還敢處罰嗎?一旦處罰學生心情不好,不好好上學,學習成績下降,是不是所有家長都要去告老師? 學生在上課期間違紀,老師按照正常校規校紀對學生進行處罰,這個一點都沒有錯,何況,處罰的70元錢,也沒有繳,老師錯在何處?這個也能責怪老師,還起訴老師,真的是有什么樣的家長,培養出什么樣的孩子,難怪你兒子考不上大學,因為就是有這樣奇葩的家長,自己孩子沒有教育好,反倒怪老師,真是不一樣的思維啊。
這年頭,什么樣的家長都有,孩子的問題,不好好反思下自己的教育是否出了問題,總是把孩子的問題和責任推向老師和社會,不管孩子出現什么樣的問題,不管孩子成績如何,首要責任是家長,其次才是學校和社會,不要說你孩子成績下滑跟老師對他違紀處罰是否有關,即便是有關,老師也是執行學校校規校紀,難道你兒子就要高人一等,可以隨意違規而不受到學校或班級的處罰?
家有家規、校有校規,老師只是按照正常的校規執行,如果因為你兒子受到處罰而影響了學習,那么,只能怪你自己兒子心理太脆弱,跟學校有啥關系? 如果你的兒子違反了學校規定,受到處罰,他選擇自殺,是不是也要怪罪老師呢?如果你在單位受到領導批評,自殺是不是也要怪罪單位?不好好去找自己的原因,反倒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向老師,真是有什么樣的家長,才會教育出什么樣的孩子。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搞教育機構起訴的案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搞教育機構起訴的案例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