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教育機構退費的名義詐騙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教育機構退費的名義詐騙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假的
假的。根據公安部門2023年3月發布的嚴正聲明,仁和退款短信是屬于典型的詐騙信息,違法人員通過培訓機構,利用學員的聯系方式,通過短信發送驗證碼,對人員進行詐騙,所以該教育部門的退款信息是假的。
如果已經在培訓機構交了費,后續因為種種原因想要退款。那么,首先向培訓機構的前臺表明自己想要退款的這種要求。不同的培訓機構退費的流程和要求也是不一樣的,按照培訓機構要求,提供退費申請。后續培訓機構會將剩余的課程的費用原路退還到會員當時付費的時候支付的卡里。
培訓機構不退相關費用的,一般是民事糾紛,協商不成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處理,對消費者的投訴,由被訴方所在地的區縣市場監管局消費者協會處理。
如果涉及人數眾多,可以向市場監管局和教育局投訴,通過政府部門出面協調。
如果是培訓機構老板跑路,除了上述處理方式,還要110報案,通過警方立案偵查處理,可能涉及合同詐騙等違法犯罪。
李家喜,男,68歲,湖北人,原是包頭某民辦職業學校校長,現因涉嫌詐騙罪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一個校長,已經68歲高齡,還被聘用,說明是教育的內行。但不想晚節不保跌了跤。校長不是老板,受雇搞好業務為要,掙上老板固定的工資(獎金),再不可有非非之想。如果有可能給人辦點事,事后得點好處費也是人之常情,但一定不能自不量力,把給人辦事當做主業來辦。你可能利用工作之便和企業等用人單位有點關係,但你的關係絕對是表面的不對等的,是根本上不了臺面的。所以你如果先大量收取家長“好處費”,開空頭支票,最后辦不了事也不退錢,這豈不鑄定要走上犯罪道路。
學校是教育人的地方,道德誠信的召喚敏感著人的神經,故作為一校之長顯然與此背道而馳。此事無論程度如何,首先使人低看了你,惹起了公憤。但還是要依法辦事,相信法律會有一個公正的判決。
歡迎來到“老穆說語文”問答領地,老穆將用最大的熱忱和最好的回答來回饋您!
“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找工作,要靠自己的真本事,倘若靠所謂的“錢”來換取工作機會,那就得不償失了。
被騙人固然可恨,但騙錢人,則是違法行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學校當初招聘時,難道沒有查出他的不良行為嗎?值得深思!
難道是家里很窮嗎?
還是急需用錢?
作為曾經的校長,卻知法犯法,何苦呢?何必呢?
自己什么能力,自己心里有數。
倘若靠花錢進入更好的單位工作,首先要掂量一下自己的能力。
答:
作為從事HR多年的藍寶精靈,看見包頭原民辦學校校長以收取好處費的名義騙取錢財,這純粹是“膽大包天,貪欲蒙心”。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9條就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作為曾經的民辦技校校長,這是知法犯法,罪不可赦!
這曾經的所謂民辦學校校長李家喜,現年已68歲,不是正好養老的好時光,為何要晚節不保,以找工作為理由收取“好處費”。在勞動法2008年勞動合同法出臺的時候,推算他當時的年齡為57歲。就是利用他之前的校長噱頭,和曾經安排工作時的人脈,找工作人員的急迫心情騙取“好處費”。
藍寶精靈溫馨提醒找工作的小伙伴們:找工作時只要讓交錢才安排工作的都是詐騙!正規公司招聘時不會向求職者收取任何費用!謹記!謹記!!謹記!!!
68歲了的年齡本來就應該在家帶帶孫子,接送學生上學放學,或者去滿世界旅游,正是頤養天年的年齡。包頭這所私立學校的校長還這么“拼”,竟然通過收取受害人“好處費”,以此來騙取錢財。目前已經被批準逮捕。
六十花甲,七十古稀,這個老先生68歲了,還有這樣的精力和體力,不想當校長可以回家養老啊,為啥干出這樣令人不齒的事呢?
【校長頭銜方便行騙】
這個私立學校的校長,打著可以辦理工作為由,騙取受害人的“好處費”。
你說你一個校長,如果能給人家辦事兒就辦,不能辦就把錢退給別人,收了錢還不給別人安排工作,這就是拿錢不辦事,所以就出事兒了。
紙包不住火,騙子總會落網。這下好了,校長是當不了了,自己的工作也丟了,真的是晚年不保,自己的清譽被毀了。
【校長缺錢么】
校長缺錢嗎?特別是私立學校的校長,而且是68歲的老校長,怎么會缺錢呢?既然不缺錢,為什么要騙取,本本分分當校長不好么,再說你一個民辦職業學校校長,整個學校都是你的,你還用得著去行騙?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教育機構退費的名義詐騙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教育機構退費的名義詐騙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