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教育部機構設置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教育部機構設置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簡稱國家教委)是主管全國教育事業的國務院原組成部門,成立于1985年6月,其前身為教育部。1998年3月10日,新一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經九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國家教育委員會更名為教育部,是國務院政府組織部門,受國務院領導。
國家教委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委員會。
國家教委是國家實施教育的行政主管部門,他主要是負責全國教育事業的規劃,發展,監督,并組織實施,比如我們國家的中小學,中考,高考和大學的建設,都是有國家教育委員會進行管理的,國家教委在一個國家的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英文:State Education Commission of the PRC)是中國的一個國家教育管理行政機構,成立于1985年,1998年完成其歷史職責。
其職責任務是負責制定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教育、教學政策法規,宏觀指導、組織的協調教育工作,推進教育體制改革,督導各類學校教育工作。
教育司是教育部設置的內設機構,承擔教育教學的宏觀管理工作,指導教育教學的基本建設和改革工作,下設綜合協調司內辦公室、人文社科教育處、理工科教育處、農林醫藥科教育處、實驗處、綜合處、教育評估處、教學條件處、遠程與繼續教育處、高職與高專教育處等
教育司就是指北洋政府時期省級教育行政機構。1913年1月設置于各省行政公署之內,與內務、財政、實業三司同列,負責全省教育行政,下設3~4科分理教育事務。設司長一人,由大總統任命;科長3~4人。1914年5月改設為教育科,與實業司同歸入內務司。
教育司是教育部下屬的功能股室。在教育部的統一領導和安排下,具體負責全國教師業務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全國中小學教師的培訓和管理、全國教師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教師的師德建設管理等,教育司是教育部的內射組織機構,履行教育部的部分功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承擔高等教育教學的宏觀管理工作;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改革工作;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擬訂高等學校學科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指導各級各類高等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 主要職責
1.統籌管理各類高等教育。研究各類高等教育改革與建設的宏觀社會背景與發展趨勢,制定相關方針、政策、法規和文件,推動各類高等教育的改革與建設。促進各類高等學校與社會、教學與科研、社會實踐的結合。推動高等教育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2.統籌規劃、指導各類高等學校和辦學機構的人才培養工作,組織制定本科專業目錄、人才培養基本要求等指導性文件。指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力量舉辦高等學校等有關工作。
3.規劃、指導高等學校的教學改革,組織實施重大教學改革項目。規劃、指導高等學校師資(含實驗室人員、教學管理人員)的短期培訓工作。組織高等教育有關專家組織,并指導其開展工作。
4.制定各類高等教育教學評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文件,統籌規劃各類高等教育評估工作,組織并指導高等學校的教育質量與教學工作的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全國性高等教育教學有關成果的獎勵和表彰工作。
5.制定各類高等學校圖書館工作及實驗室建設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指導各類高等學校的教材建設工作。
6.配合部內有關司局進行高等教育的體制改革和結構布局調整等全局性工作。
7.宏觀指導國務院其他部委教育管理機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的人才培養工作。
8.提供各類高等教育教學的信息服務。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教育部機構設置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教育部機構設置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