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學校教育課程設置報告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學校教育課程設置報告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課程計劃(教學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具體規定①教學科目的設置(課程設置)②學科順序(課程開設順序)③課時分配(教學時數)④學年編制⑤學周安排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分學科展開,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是衡量各學科質量的重要標準,是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
1992年,“教學計劃”更名為“課程計劃”,“教學大綱”改稱為“課程標準”(其中一層內涵即課程價值趨向從精英教育轉向大眾教育)。
課程含義:廣義的課程是指學生在校期間所學內容的總和及進程安排。狹義的課程特指某一門學科。我們所研究的課程是廣義上的,是各級各類學校為了實現培養目標而規定的學習科目及其進城的總和。
課程理論:課程理論是研究學校課程設置體系和內容結構的理論。課程設置者的教育理念不同,就會在不同的教育哲學理論基礎上簡歷不同的課程理論。除此之外,不同地區的課程設置的歷史傳統也會對課程產生重要的影響。
課程理論流派:(一)經驗主義課程論(以杜威為代表的經驗主義課程論流派認為,以學科為中心的傳統課程是不足取的,應代之以兒童的活動為中心的課程。此外,課程的組織應心理學化。)(二)學科中心主義課程論(三)社會改造主義課程論(四)存在主義課程論(五)后現代主義課程論
課程的類型:1、從課程內容的固有屬性來劃分,課程可分為學科課程和經驗課程;
2、從課程內容的組織方式來劃分,課程可分為分科課程和綜合課程;
3、從課程計劃對課程實施的要求來劃分,課程可分為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
4、從課程設計、開發和管理的主體來看,可將課程分為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校本)課程。
5、根據課程任務,可將課程分為基礎性課程、拓展性課程和研究性課程;
6、根據課程的顯示方式,可將課程分為顯性課程和隱形課程。
課程的組織:課程組織涉及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課程類型、課程實施以及課程評價等,它是一項關鍵而又復雜的工作,直接關系到課程改革與實施的成敗。
建筑學專業課程有:
1、專業公共必修課:畫法幾何、建筑制圖、陰影透視、工程測量、建筑力學(一)2、專業基礎平臺必修課:建筑設計基礎(一)、建筑設計基礎(二)、建筑構成、計算機繪圖與表現、建筑材料、建筑構造(一)、中外建筑史(中建史部分)、中外建筑史(外建史部分)、中外城市建設史、居住建筑設計原理、公共建筑設計原理、城市規劃原理(一)、建筑設計(一)、建筑設計(二)、建筑設計(三)、建筑設計(四)3、專業基礎平臺選修課:城市設計概論、建筑繪畫技法、專業外語閱讀、風景園林建筑、建筑項目管理4、專業必修課:建筑力學(二)、建筑物理、建筑結構、建筑法規與業務、城市設計、建筑設計(五)、建筑設計(六)、地基基礎、建筑施工、室內設計、建筑設備5、專業選修課:工業建筑設計、建筑構造(二)、智能建筑概論、生態建筑概論、水工建筑物景觀設計、建筑防災、古建筑保護、建筑與城市攝影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學校教育課程設置報告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學校教育課程設置報告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