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義務教育法是依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義務教育法是依據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修訂的課程方案主要變化:基于核心素養目標,從注重學科邏輯到更多關注生活邏輯。之前基礎教育之所以強調學科中心、知識中心,其根本原因在于課程標準和教材呈現的方式、體系是基于學科邏輯,而不是打破學科邏輯,從學生成長和現實生活需求的角度重組各類知識。
現在高中不是義務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吨腥A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06年6月2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擴展資料:1、教育性質中國義務教育的三個基本性質為強制性、公益性、統一性。2、公益性所謂公益性,就是明確規定“不收學費、雜費”。公益性和免費性是聯系在一起的如修訂的義務教育第二條規定,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3、統一性統一性是貫穿始終的一個理念。在新法中,從始至終強調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義務教育,這個統一包括要制定統一的義務教育階段教科書設置標準、教學標準、經費標準、建設標準、學生公用經費的標準等等。這些與統一相關的內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來。4、強制性強制性又叫義務性。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誰違反這個義務,誰就要受到法律的規范。家長不送學生上學,家長要承擔責任;學校不接受適齡兒童、少年上學,學校要承擔責任;政府不提供相應的條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規范。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義務教育
九年制義務教育是1945年提出的。1986年4月,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首次把免費的義務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規定適齡兒童必須接受9年義務教育。
1986年4月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這是我國首次把免費的義務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也就是說適齡的“兒童和少年”必須接受9年的義務教育。義務教育法的制定標志著我國基礎教育發展到一個新階段。雖只有18條,但“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從此成為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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