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照年生均小學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標準對寄宿生發放生活補助費。對全市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標準一半發放生活補助費。
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的補貼政策有:免學雜費、免費教科書以及寄宿生生活補助。免學雜費:國家對城鄉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
九年義務教育 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收學費和免費學費,免費課本免費。 寄宿家庭有問題的學生可以領取生活津貼。 每個學生每年可以賺1000元,每個初中學生可以每年賺1250元。
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原則上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
除免去全部學雜費、教科書費和作業本費外,貧困家庭子女還可獲得寄宿生生活補助,小學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另外還能享受每天3元的營養膳食補助,全年按200天計算,共計600元。
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可以向學校申請困難補助,經濟困難兒童可以向學校申請困難補助,補助政策包括,學費減免政策、書本減免政策、救助金政策等,在這些政策資助下,困難兒童可以渡過難關。
1、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補助對象為在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原則上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
3、幼兒資助政策 資助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等接受學前教育,資助標準1200元/年/生,原建檔立卡家庭幼兒享受資助并最高檔標準。
4、國家對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提供生活費補助。
5、對象:原則上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制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標準:小學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補助資金由中央、省各承擔50%。
6、補助對象為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生和非寄宿生;寄宿生在校期間生活費的基本補助標準為:年生均小學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按國家基礎標準50%確定。
1、免雜費:小學每生每期70元,初中每生每期90元,特教每生每期70元; 補助貧困寄宿生生活費:每人每年750元。2011年秋季開始標準已調整為:小學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
2、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補助對象為在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資助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等接受學前教育,資助標準1200元/年/生,原建檔立卡家庭幼兒享受資助并最高檔標準。
4、兩免一補的補助標準如下:免教科書書款:每生每期按教科書的實際書款減免; 免學雜費:小學每生每期雜費70元,初中每生每期雜費90元,特教每生每期雜費70元全免。
5、對義教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簡稱“兩免一補”)。
6、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補助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其中,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