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小學生義務教育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小學生義務教育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義務教育法要求中小學校
學校要確保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可在校內安排適當鞏固練習;小學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初中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90分鐘。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也要控制書面作業時間總量。
義務教育法第三十四條教育教學工作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是要全面發展。
《義務教育法》規定: 第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答:《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小學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這里所說的在校集中學習時間指的是上午和下午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教學時間(包括自習和課外活動),中午放學至下午開始上課之間的時間是學生自由支配時間,學校和教師不得要求學生自習、午練、午讀等。
《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第十三條明確要求學校應當按規定科學合理安排學生在校作息時間,保證學生有休息,參加文娛活動和體育鍛煉的機會和時間,不得統一要求學生在規定的上課時間前到校參加課程教學活動,不得以集體補課等形式侵占學生休息時間。
義務教育小學階段的學生年齡偏小,正是處在身體和心智兩個方面慢慢成長和成熟的關鍵時期,對于那些來自于外部的沉重學業和心理壓力自身是無法抗拒或拒絕的,也只能全力承受,有累有苦也說不出,這對孩子們健康成長是有百害而無一利,這也正是國家作出這樣規定的原因所在。
小學生在校集中學習時間不超過六小時的規定能得到完全地執行嗎?現在看來答案應該是否定的,或者說答案一直都是否定的,在唯分數論的教育招生考試體系下,無限延長小學生的在校時間已經成為提高成績的重要法寶,這也成為了學校和家長的共識,更是一個無力改變的事實。
雖然規定中午時間是學生自由支配時間,學校和教師不得占用,但絕大部分地方都是將小學生用來午睡的午休時間加以占用,用來午練、午讀、午間講題輔導等,基本都是見縫插針,絲毫不浪費,學生們極為期待的課后活動時間也經常被學科輔導或考試所代替。
現在的義務教育小學階段的課后延時服務也是基本上沒有體現出所規定的服務內容,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閱讀、興趣小組或社團活動等都成為了奢侈,完全或基本上被作業輔導或集中上課所代替,所有這些被擠占的時間都應該算是學校而非教師個人統一組織的教育教學時間。
小學不超過六小時,中學不超過八小時,大學不超過十小時。學校或者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課時間和作業量,加重學生學習負擔。
早上8:20入校,中午休息2小時,三、四、五、六年級下午的課上到4:35,增加課后服務時間之后,下午18點才放學,這意味著這幾個年級在學校的時間,接近10個小時。一、二年級稍微早一些,課后服務時間到17:20結束。應該是對一、二年級學生的特殊照顧。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小學生義務教育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小學生義務教育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