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審批權限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審批權限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 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審批權限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要求,民辦學校的設立一般經由以下程序:提交籌設申請材料——提交正式申請材料——接受專家組評估考察——審批機關研究審批——民政登記。
舉辦人(單位)向審批機關提交籌設申請材料;審批機關同意籌設后,舉辦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正式申請材料。
審批機關在審查舉辦人(單位)提供的申辦材料并認為已符合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與要求后,組織專家組對該籌辦中的學校進行考察評估,專家組撰寫考察評估報告并送交審批機關。
審批機關召開會議,研究是否同意設置;獲得審批后,舉辦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持辦學許可證等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一)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資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于2018年1月2日發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是為了促進民辦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加強對民辦學校的規范和管理,保障民辦學校依法自主辦學,保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制定。
民辦職業學校審批權通常下放到地級市級,具體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纭逗笔∪松鐝d下放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技工學校審批管理權限》 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湖北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技工學校部分審批權限將下放給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0家省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10所技工學校將實行屬地管理?! ∶褶k培訓機構和技工學校部分審批權限下放 個人和民營企業申請舉辦以培訓高級技能為主的民辦培訓機構,均由所在地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批。由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申請設立普通技工學校,均由所在地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技工學校設置標準》進行審批。 省管培訓機構和技工學校屬地化管理 為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提高技能人才培養效益,110家省直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10所省管民辦技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交由所在地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屬地管理。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年檢、辦學質量抽查、核發辦學許可證、廣告備案、變更事項等。民辦技工學校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教學管理、師資培訓、學籍注冊、資助管理、畢業證書辦理、變更事項等。 建立負面清單和“紅黑榜”制度 審批權限下放后,為進一步加強管理,湖北將實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負面清單制度,有擅自改變民辦學校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等七種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撤銷。同時,建立“紅黑榜”制度,年檢評估不合格、管理混亂、培訓質量低下、虛假辦學、造成惡劣影響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將納入“黑名單”,辦學規范、有一定規模、學員反響較好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列入“紅榜”。“黑名單”和“紅榜”通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報紙等向社會公布,加強輿論監督?! ∈∪松鐝d相關人士表示,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民辦技工學校審批、管理權限的下放,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總要求、簡化審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舉措,有利于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強化日常監管,規范辦學秩序,統籌地方職教資源,提高技能人才培養效益,為地方工業園區、行業企業和產業發展提供更多急需緊缺的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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