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義務教育法立法目標有哪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義務教育法立法目標有哪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我國國家立法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p>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p>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p>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是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當前版本是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頒布時間:1986年4月12日
修訂時間:2006年6月29日
施行時間:2006年9月1日
立法機關: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立法依據:憲法和教育法
第十一條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中國社會從此進入了和平穩定發展的新時期,為普及義務教育創造了良好的教育環境。
1951年召開的第一次全國初等教育會議明確提出小學教育工作的目標,是從1952年到1957年爭取全國平均有80%的學齡兒童入學,爭取十年之內全國兒童初等教育基本達到普及。同年,政務院頒布的《關于改革學制的決定》中仍然保持“六三三”學制的基本框架。同時,人民政府通過制定多項政策和措施,確保在全國范圍內普及初等教育,從城市到農村大力發展小學教育,各地涌現出多種多樣的辦學形式。
1958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布《關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國應在三年到五年內,基本上完成掃除文盲、普及小學教育、農業合作社社社有中學和使學齡前兒童大多數都能入托兒所和幼兒園的任務。
20世紀六七十年代,各地將普及教育逐步延伸到中等教育,初中由社辦發展到村辦,還辦了一批職業技術學校、師范學校、技工中專學校等。改革開放以來,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關于普及小學教育若干問題的決定》,要求“全國應基本實現普及小學教育的歷史任務,有條件的地區還可以進而普及初中教育”。1982年12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6條第一次以國家大法的形式明確規定,要普及初等義務教育。
1985年5月中共中央頒布的《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明確提出有步驟地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1986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頒布,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確立義務教育制度是這一專門法的基本特征,使我國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做法趨于一致,為邁向教育強國創建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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