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均經費指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有兩個主要意項,即它同時是“生均公用經費”和“生均教育經費”的簡稱。這兩個意項均屬于我國教育領域內的重要指標,外延上是包含關系,即生均教育經費包括生均公用經費。
生均費指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有兩個主要意項,即它同時是“生均公用經費”和“生均教育經費”的簡稱。這兩種含義都屬于我國教育領域的重要指標,外延具有包容性,即按生教育經費包括按生公共經費。
指的是退還給學校的學生經費。生均經費是學校為保障其基本運轉而核定的學生均攤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一個學校的學生人數減少,那么學校獲得的生均經費也會相應減少。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義務教育的生均公用經費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生均公用經費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生均公用經費使用范圍和標準如下: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含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民辦學校學生由學校按照獲得的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免除學雜費。
生均經費是“生均公用經費”和“生均教育經費”的簡稱。生均經費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1、初中屬于國家九年義務教育,其收費標準如下:作業本費小學每生每學期1至2年級為5元,3至5年級為10元,初中為15元。校服費學校通過公開招標代學生定制服裝收取的費用。小學每套不高于80元,初中每套不高于100元。
2、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標準,詳細介紹如下: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3、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含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
4、國家基礎標準為4元/天·人;對于地方試點已達到國家基礎標準的地區,中央財政按3元/天·人給予生均定額獎補。對于未達到國家基礎標準的地區,分檔給予獎補。
5、公辦普通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省級示范性中學費標準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為每生每期800元。
6、縣級人民政府委托民辦學校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應當根據其接收學生的數量和當地的生均教育經費標準,撥付相應的經費。第四十一條 省人民政府制定不低于國家標準的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和校舍維修改造經費基準定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