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校不得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校不得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01 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校
不得舉辦民辦學校
02 義務教育學校課后服務
“5+2”實現全覆蓋
03 保護未成年人
遠離性侵害
04 保護未成年人
遠離欺凌
05 禁止公開學生的
考試成績與排名
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學校,也不得轉為民辦學校。其他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但是,實施職業教育的公辦學校可以吸引企業的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實施職業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
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學校,不得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不得影響公辦學校教學活動,不得僅以品牌輸出方式參與辦學,并應當經其主管部門批準。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不得以管理費等方式取得或者變相取得辦學收益。
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與公辦學校相分離的校園、基本教育教學設施和獨立的專任教師隊伍,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獨立進行會計核算,獨立招生,獨立頒發學業證書
義務教育階段公立學校在該生不符合入學條件的情況下會拒收。義務教育階段公立學校是按照“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會科學合理確定每所學校的招生規模和接收學生的區域范圍。
學生就近入學時,以家庭實際住址為準,戶籍與家庭實際住址要一致。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要有當地居住證、父母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學校沒有權力拒收義務教育學生,公立學校沒有權力拒絕學生上學。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接受義務教育是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權利,學校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收適齡兒童、少年就學接受義務教育,否則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根本要求。《條例》規定,民辦學校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學校中的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參與學校重大決策并實施監督;學校決策機構組成應當包含黨組織負責人,監督機構應當包含黨的基層組織代表;學校的章程應當規定學校黨組織負責人或者代表進入學校決策機構和監督機構的程序,并明確民辦學校未保障黨組織履行職責的法律責任,將加強黨的領導的要求落細落實。
二是堅持民辦教育公益性基本原則。強調民辦學校應當堅持教育公益性,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規定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民辦學校,也不得轉為民辦學校。其他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對公辦學校參與舉辦、使用國有資產或者接受政府生均經費補助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制定最高限價,民辦學校及其舉辦者不得以贊助費等名目向學生、學生家長收取或者變相收取與入學關聯的費用。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不得與利益關聯方進行交易,其他民辦學校與利益關聯方進行交易的,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學校利益和師生權益。
三是堅持支持與規范并重總體思路。進一步增加和明確了扶持的政策,包括財政扶持、稅收優惠、用地保障等,鼓勵金融、保險機構為民辦學校融資、風險保障等提供服務。同時,加強規范,包括完善民辦學校招生規則,規范利用互聯網技術的在線辦學行為,完善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機制,健全民辦學校關聯交易監管機制等,嚴禁任何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兼并收購、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實施義務教育、非營利性學前教育的民辦學校,加強對外方為實際控制人的社會組織辦學的監管等。
四是堅持公辦民辦平等法律地位。強調實施學前教育、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同等的招生權,與公辦學校同期招生;建立民辦幼兒園、中小學專任教師勞動合同備案制度,建立統一檔案記錄教師的教齡、工齡,與公辦幼兒園、中小學教師平等對待;規定民辦學校及其教師、職員、受教育者申請政府設立的有關科研項目、課題等,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及其教師、職員、受教育者同等的權利。
五是堅持統一要求和自主管理有機結合。就民辦教育基本法律制度進行規范的同時,規定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支持與獎勵措施。明確保障民辦學校依法辦學、自主管理的基本原則,保障民辦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主開展教育教學活動、設置專業、開設課程、開展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方面的自主權。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校不得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校不得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