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教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受教育者享有的權利: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 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教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兒童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兒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因為個人的原因阻止兒童受教育,將會受到法律的懲處,這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條例,任何人必須遵守,因為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必須接受教育,祖國的建設重大,靠在少年兒童身上
以輸入地為主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不需要相關戶籍。
輸入地政府要承擔農民工同住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并按照實際在校人數撥付學校公用經費。城市公辦學校對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與當地學生在收費、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向農民工子女加收借讀費及其他任何費用。
目前我們國家的義務教育階段,只包括從小學到初中。其他子女在接受非義務教育,就是說超出了小學到初中的階段。比方說你上了高中,上了大學。上了技校。或者上了3+2。或者上了中專。
總之是你的子女還在上學,但是不是上的小學到初中這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