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心理健康教育館活動記錄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心理健康教育館活動記錄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今天看到一個頭條號“好人一生平安1雨”發文講述這個事情。看了一下,這個號認證為昭通學校宿舍內疑遭性侵女童母親。這算是當事人的現身說法。
整個內容有點長,我將截圖放在下面,大家可以點開圖片看看內容。
這是一起極其惡劣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更為惡劣的是,這起事件的發生地點便是在校園里面。還有,根據家長所說,這是一起封閉制寄宿學校,外人基本沒有機會進入,但卻仍然發生這種犯罪事件。現在公安機關已針對這個事件立案調查,不過是以涉嫌猥褻犯罪立案。
這里面的兩個醫院診斷結論不同。通市第一人民醫院診斷結論為:外陰潰瘍、陰道炎、急性外陰炎、處女膜裂傷等。醫生表示孩子病情非常嚴重,需要住院治療。而人民醫院的診斷則是‘處女膜完整’。這個診斷結論還是相當的重要,直接影響孩子的受傷情況,也直接跟后面的定罪量刑相關。因為醫院診斷結果不同,學校也存有異議,這個可能需要進一步的檢查確認。
從這位家長的描述來看,學校及老師在這個事件表現的無疑異常冷漠。學校只是想著如何撇清或減輕自己的責任,沒有考慮到被害人的心理感受以及治療問題,更別說在追究真兇方面所有作為。客觀說,在一所全封閉寄宿制學校內出現這種性侵女童的惡劣性犯罪,那老師和學校必然存在不盡責的問題。這個事情,其實僅僅認為是這位家長的事情。在一個封閉寄宿制學校出現這種事件,其他家長同樣要予以重視。今天這位家長的孩子成為受害者,如果沒有查明真相,如果沒有抓到真兇,那其他孩子就有可能成為被害人,處于一個不安全的環境下。
最高院上個月才表示,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要堅決依法嚴懲,對性質惡劣、危害重大者,該判處重刑乃至死刑要堅決依法判處,絕不姑息,絕不手軟,形成不敢侵害少年兒童的法治氛圍。希望我們公安機關能夠早日破案,抓獲犯罪嫌疑人,依法嚴懲犯罪嫌疑人。
近日,7歲女孩小羽的母親楊女士接到了學校老師的電話,要求她盡快到學校來一趟,因為小羽病得厲害,可能需要動手術。楊女士隨后意外發現女兒睡覺時不脫褲子,還一直用雙手捂住自己的下體。隨后,她被眼前的一幕怔住了:女兒隱私部位紅腫、流液,伴有瘙癢與疼痛。在楊女士的再三追問下,小羽才怯生生的地說出了自己被性侵的事情。小羽就讀于一所全封閉寄宿制民辦學校。家屬到學校要求查看監控視頻,學校回復超過10天的視頻已被覆蓋。
結合相關信息,我來談談我對此事件的幾點看法: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關于強奸罪的解釋: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這一事件中,受害者年僅7歲,因此嫌疑人已經涉嫌強奸不滿十四歲的幼女,需要從重處罰。因此,嫌疑人最終歸案之后,他很可能需要需要面臨十年有期徒刑的處罰。如果最終查明嫌疑人在實際上不止對一名幼女進行過侵犯行為,那么他可能需要面臨更為嚴重的處罰。
令人感到憤怒的是,嫌疑人的魔爪竟然伸向了一名年僅7歲的幼女,他的這種行為完全可以稱得上是禽獸不如,毫無人性可言。這樣的嫌疑人,如果不將其及時捉拿歸案,對于整個社會都是巨大的威脅,因為我們根本不知道這種人的底線究竟在哪里,究竟是什么原因讓其做出如此缺乏道德缺乏人性的行為。
學校的安保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問題,理論上來說,作為一所全封閉寄宿學校,非學校學生和工作人員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是不應該被允許進入學校的。
如果是校外人員作案,我們不禁要問那么他究竟是通過什么方式進入到這個全封閉管理的學校,并且在犯下如此惡行之后還能輕輕松松離校呢?學校保安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究竟是否做到了自己的責任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心理健康教育館活動記錄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心理健康教育館活動記錄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