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灞橋教育培訓機構跑路了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灞橋教育培訓機構跑路了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謝謝邀請,對于這件事我們需要客觀的多角度的來評判,如果單從老師方面或者學生方面來評判是欠妥的。
對于學生來說試卷沒有帶受到老師的處罰應該是無可怨言的,作為一個學生本職工作就是讀好書,而昨夜又是重中之重,沒有帶學生有很大的責任,而目前老師對待此種理由也是防備之心極高,現在的學生與老師之前存在的信任關系十分微妙,學生有可能是作業沒有寫完想借此來蒙混過關,老師是無法得知到底學生的作業完成情況怎么樣,于是學生抱著僥幸心理,但不排除學生是真的忘記帶了。但正如前面所說這是學生的本職工作,出現問題無法逃避。
對于老師來說處罰學生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否考慮過方法是不是有問題呢,俗話說棍棒底下出孝子,需多家長總是給老師說孩子不好好學你就打,我們不會心疼,雖然現在有禁止體罰的規定,但是適當懲罰是完全有必要的,我在高中時就沒有少挨老師得打,但現在想想都是幸福的感覺,老師與你無親無故卻要十分的對學生負責,但是例如下跪這樣的方法是不是有些過,對于一個人自尊的體現,老師有沒有想過如果是讓學生罰站而不是罰跪的不同,這樣的方式很有可能讓學生有心理負擔,試問假如是你收到了這樣的懲罰心里會沒有其他想法忙,你會不會覺得看到過你的人的眼神有所不同?有些心理問題往往就是真是這樣產生的。
西安東郊小學生忘帶的試卷,上課后被罰跪。
對于這種事情。八零和90后對此一般都是習以為常的,因為當時在上學的時候,這種事情非常常見,經常會被罰站,抄課文。對于,但是對于現在的教育,我們不得不懷疑。為什么現在的學生不敢被老師批評,不敢被老師說。現在感覺老師成了弱勢群體,對學生不敢打,不敢罵了,只要動一下學生,家長就要用法律的武器去維護學生的權益。
從學生的角度來看,有沒有真正的教育出合格的學生呢,或者是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有沒有教會孩子怎么更好的適應社會!當然,老師的做法也是有一些不妥當。畢竟小學生還在于心理的形成期,這樣的做法對于學生的積極性和素質的養成,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所以說這個老師的做法應該是對的,只不過他采取的方式方法有一定的錯誤或者偏頗。大多數的老師都是為了讓自己的學生學得更好,能出人頭地才這樣做。當然,對于一些居心不良的老師,還是要提出批評,不能為了一己私欲去坑害自己的學生。
教育,從心開始!嚴慈有度,才是為師之道。教育,需要智慧。有底氣的教育,絕不是靠戒尺、打罵、粗暴解決。罰與不罰,兩個極端都要不得。該怎樣罰?讓孩子無所畏懼?還是“強權”鎮壓?學校、家庭、社會,都不要把清澈的河道污染了,否則,會“滋生”更多無所敬畏的家長與熊孩,橫蠻無理代代傳。
快樂今天,痛苦明天
文/齊速
盡管老師的做法放在當代顯得有點極端,但在70后的筆者記憶之中,1980年代是司空見慣的,這種做法家長不僅不僅責怪老師,反而會痛罵自己孩子并感謝老師!那個時代,無論你是小學生還是中學生,假如太不聽話,學校還會開除你,不讓你讀書。
什么時候學生“反客為主”了呢?老師這種“打不得罵不得甚至說不得”的教學處境于國于民有利嗎?
就本次事件而言,估計所謂的忘記了放家里了其實就是學生沒有做找的借口,不小心擦掉了黑板上的字就是對老師不滿故意擦掉的。老師的做法其實就是責任心的表現,小時候我們好多同學都被老師罰跪過,也沒見有什么心理陰影。熊孩子的后面一定有個同樣熊的家長,或者家長小時候讀書也是個熊孩子。
長年做家委,認識不少老師,有些老師教了幾十年,好幾對父子都同時教過,他們感慨:真的是什么樣的父母生什么樣的孩子。所謂“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或許是此意吧?!
家長投訴、學校處罰、網絡噴子聲討……又一個有責任心的老師即將倒下!中國教育,該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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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成為現代人的新常識。可總有少數人盲目自信,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報道中西安灞橋交警設卡夜查酒駕,47歲男子代某駕車行駛至廣安路新浐橋時,拋棄所駕駛的面包車迅速逃離。??后不幸墜橋身亡。
交警行使法律賦予的職責,不辭辛勞夜查酒后駕駛,是為了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包括駕駛員本人的生命安全,堅決支持配合。代某撒腿就跑,想必是喝了一些酒,心里害怕發怵,逃避檢查。交警見狀上前追趕欲抓住違法嫌疑人,有什么問題嗎?
車主逃跑過程中墜橋身亡,不管是主動跳下去還是失足掉下去,都很不幸,忍不住一聲嘆息!
執法人員在現場執行公務時,理應按照相關規定配備執法儀全程記錄,記錄不實或缺失是不應該的。積極配合分局及有關部門,進行細致調查還原事情真相,那是必須的。
城區交通委敬告您:
道路千萬條,
安全上頭條。
珍愛生命,活在當下。
合法行車,拒絕酒駕!??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通過這個信息再次告訴我們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不是單純開機動車需要禁止飲酒,就是酒后駕駛馬車也不安全!
喝酒本身就會損傷身體健康,但是太多的人還是得喝,有因為愛好喝酒的,有為工作喝酒的,也有為面子不得不喝酒的……
可是無論你是那種喝酒原因都不能酒后開車,這是鐵的紀律!
喝酒后本來意識再酒精的作用下,意識會模糊,大腦會受到影響!機動車本身又是靠人去操作,當人的意識因為飲酒后受到影響此時再駕車根本就無法正常控制車輛無異于就是謀財害命!
所以酒駕入刑寫進法律法規里是無可非議的事情!
我想不是駕駛機動車需要禁止飲酒,還要把規定寫進法律法規,我看就是駕駛馬車喝酒后也不太安全吧!
酒后駕駛車輛不是出事故害人害已,就是被執法警察查處到依法被處罰!
即使就是酒后駕駛驢車沒人查,驢和驢車就不丟了嗎?
交警例行檢查酒駕,司機棄車逃跑,此地無銀三百兩,肯定有違法的事情,做賊心虛,交警出于職業的敏銳,肯定會去追查,那么引發的悲劇應該由司機自己承擔!警方可以提供案發時的監控,只要沒有不正當行為,應該屬于司機的全責!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灞橋教育培訓機構跑路了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灞橋教育培訓機構跑路了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