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義務教育基礎性績效獎金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義務教育基礎性績效獎金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教師基礎績效是指評估教師工作表現和能力的一種績效考核體系。
它是根據教師在教學、科研、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表現和成果來評價教師的工作質量和水平。
教師基礎績效的評估標準通常包括教學效果、學生評價、教學研究、教育管理等多個方面的指標。
通過對教師基礎績效的評估,學校可以了解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專業素養,為教師的職業發展提供參考和指導。
此外,教師基礎績效的評估結果也可以作為教師聘用、晉升和獎勵的依據。
通過建立科學、公正的教師基礎績效考核體系,可以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
教師的績效工資分為兩種,一種是基礎性績效,占據一下總工資的70%,這一部分績效工資很多地方是直接打在工資卡上面的。另外一部分叫做,獎勵性績效占30%。這一部分每個人根據自己的工作情況由學校統一發放。
班主任津貼、崗位津貼、農村學校教師補貼、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中指出: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礎上,由學校確定分配方式和辦法。根據實際情況,在績效工資中設立班主任津貼、崗位津貼、農村學校教師補貼、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班主任津貼標準按人均的40%;45%;50%計算,結合考核結果按等次發放。津貼標準:副校長為人均的50%。中層干部每人為人均的45%。超課時津貼約占總額的15%,教育教學成果獎占總額的45%。
中小學教師獎勵要求規定:
1、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具體項目和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財政、教育部門確定,按月發放。
2、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教育部門要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學校內部考核的指導。學校要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
3、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財政部門確定,績效工資不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
區別在于一個是獎金一個是工資,獎金是可發可不發的,工資是一定要發的。
基礎性獎金是指企事業單位在全體職工的努力下取得了很好的業績,在給職工發獎金時分基礎獎和效益獎,基礎獎大家都一樣,效益獎誰的貢獻大誰就得的多,這個基礎獎就是基礎性獎金。績效是指績效工資,是必須發給職工的,只不過有的得的多有的得的少。
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教師績效考核的指導意見》中明確了教師績效考核的內容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如果學校將招生和扶貧作為教師工作任務并納入績效考核范圍的話,應該算是可接受的,就算是這樣,也要經過系統的考核才能發放。但不能單獨以補助的形式發放,這已改變了績效考核的初衷,有侵占教師績效工資之嫌。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義務教育基礎性績效獎金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義務教育基礎性績效獎金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