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廣東民辦義務教育最新政策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廣東民辦義務教育最新政策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根據廣東省向原民辦代課教師發放教齡補助的政策,以前曾在農村公辦中小學教師崗位上連續工作1年以上;離開教師崗位沒有再被國家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錄用,且已經年滿60歲的原民辦代課教師,享受教齡每滿1年每月補助20元待遇。補助是由縣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處負責發放。對于其余經認證符合原民辦代課教師發放教齡補助政策,而沒達到60周歲的,待滿60周歲時再落實待遇。
是取消補助。
因為近年來廣東省出臺了一系列限制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導致不少民辦學校無力維持經營,需要關閉或轉型,而原民辦教師的福利待遇也相應受到影響。
取消原民辦教師補助符合政策宗旨,能夠有效控制財政支出和促進公平教育。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執行時間和具體實施細則需要關注部門官網或咨詢當地教育部門。
廣東省根據教齡分段給原民辦代課教師統一標準發放生活困難補助,具體發放標準:教齡10—19年的,每月700元;20—29年的,每月800元;30年以上的,每月900元;教齡1—9年的,由各地視當地經濟狀況和實力自行確定,基本上也都是在100—500元之間。
廣東省教育廳下發相關通知,今年我省面向經濟欠發達地區(包括汕頭、韶關、湛江、肇慶、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陽江、清遠、潮州、揭陽、云浮等l4個地級市以及江門恩平市)
中小學代課教師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有如下規定:
在今年暑假期間參加由華南師范大學和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教師進修學校共同組織實施的代課教師培訓的人員,經考核合格由華南師范大學發給培訓合格證書者,在申請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時,可憑培訓合格證書免修相應層次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代課教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工作,可由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委托代課教師所在學校組織開展,但各認定機構要加強指導和監督,并且不能向代課教師收取測評費用。
符合補助條件的原中小學民教師和代課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發放生活困難補助60元;從事教育教學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發放生活困難補助90元;從事教育教學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發放生活困難補助120元。今后可視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情況適當調整補助標準,各縣市區可結合實際在不低于省定標準的基礎上制定本地標準。代
課教師補助對象確定:
(一)本人申請。
(二)鄉級初審。
(三)縣級審核。
(四)市州核準。
參考資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廣東民辦義務教育最新政策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廣東民辦義務教育最新政策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